台中人夫KTV硬上女友人 拍片「自保」反成铁证
2025-11-09 03:18来源:未知
台中地院判赖男7年6个月徒刑。(资料照)
台中已婚赖姓男子趁女友人醉酒,于KTV厕所内强压对方性侵,甚至拿手机拍下过程称「自保」,台中地院法官审理时,痛斥其说词荒谬且无悔意,依「对被害人为录影而犯强制性交罪」判7年6月徒刑,可上诉。
案件发生在去年4月21日凌晨,赖男与一群朋友在KTV欢唱到清晨5、6点,见喝得酩酊大醉女友人小莉(化名)起身上厕所,竟尾随进入,强行压制在洗手台前性侵,还掏出手机拍摄影片留证,事后小莉情绪崩溃提告。
面对指控,赖男全盘否认,声称是小莉「主动亲他」,两人「感觉到了」才发生关系,辩称拍片是「为了自保」。他还主张影片中小莉没有反抗、也未呼救,甚至说「她大可喊人」,小莉在法庭上泪诉,与赖男并不熟识,对方趁她上厕所时闯入侵犯,还摀住嘴巴叫她「不要出声」,直到外面友人敲门才停止。
法官检视1分22秒录影片段仅录到小莉出现喘气、抽泣与呻吟声,但未拍到起始情况,认为赖男若真为「自保」应拍摄全程,却刻意留下对己有利片段,至于影片中出现的呻吟声,法官认为这是自律神经的自然反应,并不代表同意性行为,也无须以此质疑被害人说法。
此外,小莉在遭侵犯当下出现「冻结反应」,甚至唤起童年曾险遭侵犯创伤,审理时仍情绪激动,认为这些反应真实反映被害人的痛苦与恐惧,法官痛批赖男「毫无悔意」,最终依《刑法》强制性交罪加重条例判刑7年6月。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