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家教师猥亵女学童 父怒骂「禽兽」、法官也批恶性匪浅
翁姓老师强制猥亵女学童,被女童父亲怒骂禽兽,法官也认为他恶性匪浅而维持判刑3年8月。(示意图)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经营家教班的翁姓家教老师,2023年趁教室内仅有国小女学童小芳(化名)1人,竟伸出咸猪手强行摸胸,事发后小芳父亲质问翁男「你是禽兽吗?」翁男承认「有,我有摸到,对不起」,但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他却改口否认,宣称是开玩笑搔痒,一审不采信辩词,判处徒刑3年8月,他上诉二审,还宣称道歉并非承认强制猥亵,是小芳不想上课,虚构案情诬陷,二审仍不采信,并认为翁男恶性匪浅,饰词卸责,未见悔意而驳回上诉。
判决书指出,经营家教班的家教老师翁男,2023年1月7日晚间授课时,见教室内仅有国小女学童小芳1人,先以手触碰小芳腰部,并以身体逐渐靠近小芳,小芳有移动身体并侧背对翁男等拒绝反应后,翁男仍强行用手伸进小芳腰际处,抚摸小芳胸部,强制猥亵得逞,因小芳挣扎抗拒,翁男始停止,小芳由母亲接回家途中,因受到惊吓神色有异,母亲询问得知后报警。
台中地方法院一审时,翁男全盘否认,他辩称上课难免会有一些肢体接触,他没有手伸进去小芳衣服摸胸,只有开玩笑搔痒,律师辩护说,不排除小芳因不想上课,在父亲指导之下,小芳做不实指控。
法官勘验事发之后,小芳父亲与翁男的LINE对话录音,翁男宣称是搔痒,父亲质疑说,「你玩过头,搔她痒,是吗?」翁男道歉说「对不起,我没有不承认...我做错事了」,父亲又说,「那你做了什么事?我们不用讲了,直接就报警就好了,你有没有手伸进去摸我女儿的胸部?」翁男坦承「有,我有摸到」,父亲则怒骂翁男「你是禽兽吗?」翁男道歉说「对不起」。
法官认为,「搔痒」与「将手伸进衣服内抚摸胸部」之举动,显不相同,律师辩护说,翁男平常会以搔痒方式使小芳配合写功课,以及小芳因为不想上课而虚构诬陷翁男,这些都不足采信,翁男的猥亵行为,严重戕害小芳健全成长,摧残国家幼苗,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恶性匪浅,且否认犯行,饰词卸责,未见悔意,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3年8月。
翁男上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他仍否认犯行,还辩称向小芳父亲道歉,并非他有猥亵行为,而是他不希望小芳父亲发怒,二审仍不采信,认定他犯后态度不佳,恶性匪浅,饰词卸责,未见悔意,驳回上诉,维持一审3年8月徒刑,可上诉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