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大嫂深夜闯房伸狼爪 小叔赔50万换自由
2024-11-27 22:00来源:未知
陈男深夜跑到大嫂房间伸狼爪猥亵,后因改口认罪,并道歉、赔偿,被高雄高分院宣告缓刑。(情境照)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1名男子爱慕大嫂已久,深夜跑到她房间,涉嫌抚摸小腿,被依违反性骚扰起诉,地院却改判强制猥亵重罪要关,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酌他改口认罪,并赔偿50万元,宣告缓刑3年,免去牢狱之灾。
检方指出,被告甲男住在凤山区透天庴3楼,2楼则为其胞兄、大嫂A女和母亲的房间。2023年1月23日深夜11点多,甲男难耐欲火,趁大嫂独自在卧室熟睡,涉嫌伸出狼爪抚摸她小腿等处。
A女被突如其来的举动惊醒,发现竟是小叔,欲大声喊叫并起身反抗,随即被摀住嘴巴及掐住脖子,导致声带受损、脸及颈部等多处受伤,多日无法正常发声。
雄检依违反性骚扰等罪起诉,但法官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罪和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月易科刑5月﹔甲男不服上诉,要求从轻发落。
高雄高分院开庭调查后,审酌甲男改口认罪,又赔偿大嫂50万和解,刑度仍维持不变,予以缓刑3年,交付保护管束,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