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铁锅殴打同事逼贷30万花用!台中3恶徒被重判

2024-11-26 11:10来源:未知
3恶徒拘禁、殴打同事,逼迫贷款30万元供花用,被台中地院重判。(记者陈建志摄)

3恶徒拘禁、殴打同事,逼迫贷款30万元供花用,被台中地院重判。(记者陈建志摄)

〔记者陈建志/台中报导〕台中市邱姓男子伙同邓姓男子、曹姓男子,在去年11月将陈姓同事押往邱男的租屋处,分别持扫把、安全帽、铁锅、电风扇中柱殴打,逼迫贷款30万元供花用,还恐吓若拿不出30万要砍断手,并把陈男的苹果手机拿去变卖;直到曹男报警,警方才循线救出陈男。台中地院审理后依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取财罪,判邱男7年2月、邓男7年2月、曹男3年8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邱姓(24岁)、邓姓(20岁)和曹姓男子(24岁)与被害的陈姓男子是同事,邱男和邓男去年11月2日晚间进入陈男的租屋处,曹男则在外面把风,以面纸盒殴打陈男,并逼他贷款30万元供花用,还拿走陈男的iPhone 14手机和放有2400元的钱包。

3人接著将陈男押上车带到邱男的租屋处拘禁,由邱、邓两人分持扫把、安全帽、铁锅、电风扇中柱殴打,持续要求陈男贷款30万元,造成陈男脸部、四肢多处受伤,还恐吓「如果你跑掉,就要揍你」、「若拿不出30万元,就砍断左手或右手,将你卖到柬埔寨」,并将陈男的手机以1万8千元变卖,其中2千元买一支旧手机给陈男使用,另外1万6千元由邱、邓两人均分,直到曹男担心自己也被打向警方报案,警方才循线救出被拘禁、殴打4天,伤痕累累的陈男。

3人被捕后依强盗罪起诉,台中地院审理时,邱男坦承拘禁、殴打陈男;邓男则矢口否认有何加重强盗犯行,辩称自己只有恐吓取财、私行拘禁;曹男则辩称并不知道邱、邓两人要强盗陈,自己因担心被殴打,是被迫看管,且没有获得任何利益。

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邱、邓两人对陈男施以强暴行为,致他有颜面部多处挫伤、心生恐惧,且拘禁陈男长达4天,期间曹男目睹两人打陈,且多次单独替陈男买餐点却未报案,认为3人有犯意联络,都是共同正犯,不过考量曹男未殴打陈,也未向他索取财物,尚有可悯恕之处,依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取财罪判邱男7年2月、邓男7年2月、曹男3年8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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