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忍住!他与小女友发生3次性关系 须赔35万

2024-11-24 17:17来源:未知
男子门忍住与小女友发生3次性关系,遭判缓刑须赔35万。图为苗栗地院。(资料照)

男子门忍住与小女友发生3次性关系,遭判缓刑须赔35万。图为苗栗地院。(资料照)

〔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曾姓男子透过网路游戏软体结识未满16岁的少女小昕(化名),两人因游戏来往熟悉后成为为男女朋友,两人交往后,曾男把持不住心中欲火,与小昕3度在住处发生性关系,后来被小昕母亲发现遭提告。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判处曾男应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2年。而曾男与小昕母亲调解后,答应赔偿35万元。

曾男去年与小昕成为男女朋友后,明知小昕未满16岁,但无法控制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对方的冲动,2人交往期间曾男3次将小昕带回住处房间,在并未违反小昕意愿情况下,发生性关系。

小昕母亲得知女儿失去贞操后,带著小昕前往医院验伤,之后持验伤单提告。曾男于侦讯时坦承不讳,也顺利与小昕家人和解。

苗栗地院法官审理时指出,考量曾男犯后坦承、与小昕家人达成和解,以及小心母亲意见后,加上曾男并未有前科纪录,判处曾男应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但暂不执行较为适当,希望曾男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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