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壮男嗲声佯装女大生! 骗倒2嫩男关灯嘿咻13次
高院更一审认定2男都在不知情下受害,判林男5年6月徒刑。(情境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体型壮硕的桃园市林姓男子被控1人分饰男、女两角,先假冒19岁女大生并装出甜美声音,透过交友网站陆续结识2名男子,将他们诱骗到住处,先以正妹胞兄身分现身接待,再在关灯情况下以女大生身分现身与2男先后共发生13次性关系,高等法院更一审今依强制性交等罪将林男判处5年6月徒刑。仍可上诉。
一审以林男涉性侵A男1次、另性侵B男12次,共判刑4年6月;高等法院二审认定B男知道林男是男子,属合意性交,改判无罪,仅A男被性侵1次,依此改判林男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今再次逆转,认定2男都受害,判林男5年6月徒刑。
桃园地检署起诉指控,40多岁林男于2019年在网路交友网站、即时通讯软体上注册,张贴年轻女子照片,设定自己性别为女性,自称19岁女大学「语婕」、「林语婕」 ,白天在国立大学就学,晚上在贸易公司担任会计实习生,结识男网友。
当时20岁的A男、24岁的B男误信林男是女大生,有意追求发展为情侣关系。
2020年2月,林男邀约A男到他桃园芦竹住处,林先以「林女的哥哥」身分出面接待,于饮料中掺入安眠药给A男喝下,林男再佯称为避免家人知道,要求A男关灯等待 ,林再冒充「林语婕」进入房间内,致A男误认林男是女生,摸黑发生性行为进行肛交。
2020年3月至5月,林男如法炮制,在其住处和B男发生12次性交,皆被对方控隐瞒性别下药摸黑嘿咻。检方依以药剂强制性交、强制性交等罪起诉林男。
桃园地院审理后认定,林男犯行包含涉对A男强制性交、对B男则触犯12个强制性交罪,共犯下13罪,每罪各处3年6月,合并应执行刑4年6月。
林男否认犯罪,检察官认定林男触犯「以药剂强制性交罪」的重罪,均上诉。
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据林男和A男在交友网站、手机等对话纪录相关证据,认定林男违反A男意愿,对他犯下强制性交罪,且始终否认犯罪,无悔意,判林男3年6月徒刑。
至于12度性侵B男部分,高院认定B男案发时知道林男是男人,也无遭下药迹证,应属合意性交,改判为无罪。
全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再查明,高院更一审今认定B男也在不知情情况下被骗而遭强制性交,林应属有罪,多罪合并应执行5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