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同学泥醉硬上 男高中生判赔50万元

2024-11-13 20:03来源:未知
基隆地院审结,法官判处男高中生须赔偿50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地院审结,法官判处男高中生须赔偿50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19岁高中男学生在女同学家中饮酒,离开后却想起有东西忘了拿,折返同学家中,他见女同学陷入泥醉,竟强行将她抱到客厅性侵,女方对男高中生提告附带民事赔偿。民事求偿部分,基隆地院审结,法官判处他须赔偿50万元。

检警调查,案发当天,男高中生与女同学及她的2名女性友人在女同学家中饮酒,凌晨时他先陪其中1名女子回家,后来想起有东西放在女同学家中忘了带走,随即折返。

他进入屋内发现2女已喝醉,竟心生歹念,先对女同学的女性友人下手,袭胸后要强脱其裤子准备性侵,但因2女合力反抗而作罢,男高中生便将女同学抱到客厅性侵。

事后,2名被害女子提告,基隆地院各依触犯乘机性交未遂罪及乘机性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及3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被害女同学另提出赔偿告诉。

民事部分,被害女同学认为自己身心受创,需要往返身心科看诊,要求男方赔偿100万元。而男方于开庭时仅称,自己没钱赔偿。

法官审理后认为,男高中生行为已经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创,自应负赔偿责任。考量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家境状况,与学历、财力、资力及损害情形,判处男方应赔偿被害女子50万元精神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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