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禁见并延押至年底应晓薇提抗告 高院驳回

2024-11-08 13:00来源:未知
台北地院10月底再将她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应晓薇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今裁定抗告驳回确定,应晓薇将羁押禁见至年底。(记者廖振辉摄)

台北地院10月底再将她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应晓薇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今裁定抗告驳回确定,应晓薇将羁押禁见至年底。(记者廖振辉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前台北市长、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收贿、图利弊案,查出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嫌向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收取至少4740万元疑似贿款,8月底将应晓薇声押禁见获准,台北地院10月底再将她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应晓薇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今裁定抗告驳回确定,应晓薇将羁押禁见至年底。

高院裁定书指出,北院以应晓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 4条第 1 项第 5 款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 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仍有羁押原因,并考量本案涉案人及相关证人甚多,为保全证据及避免应晓薇规避或妨碍本案侦查,裁定延长羁押禁见,并无违误或不当,应晓薇抗告无理由,因此今裁定驳回,全案确定。

北市议员应晓薇被控涉入京华城案,北检8月27日将她拘提到案,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非主管监督事务图利、隐匿贪污犯罪所得财物罪及洗钱罪,向北院声请羁押获准。

北检在应晓薇2个月羁押期届满前,以她与共犯或证人间有串证之虞,及收受威京集团政治献金部分,仍待追查等理由,向北院声请延押2个月。

北院审理认为,应晓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据证据资料显示,应晓薇有长期在国外居住、滞留不归的能力,具逃亡原因。

北院也指出,不能排除检察官在后续的侦办过程,应晓薇可能为脱免或减轻刑责,以自身影响力与待查的证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证人违背真实而为有利于被告的虚伪陈述,仍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10月29日裁定应晓薇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

法界研判,北院所指的应晓薇可能勾串的共犯或证人,除了已获500万元交保的同案被告吴顺民外,很可能是知悉收贿过程的关键人士,已被检廉单位锁定调查中。

应晓薇不服北院裁定将她延押2个月,本月6日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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