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房东挂号邮件 无财产价值判无罪

2024-11-04 21:00来源:未知
蔡男涉嫌撕毁、取走房东邮件,经检方依窃盗罪起诉,被桥头地院判决无罪。(记者鲍建信摄)

蔡男涉嫌撕毁、取走房东邮件,经检方依窃盗罪起诉,被桥头地院判决无罪。(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蔡姓房客与房东有承租诉讼纠纷,涉嫌取走、撕毁对方所有邮件招领通知书等文件,被检方依窃盗罪起诉,桥头地院认为邮局等文件,并无财产上价值,判决无罪。

检方指出,被告蔡男与张姓房东因租屋纠纷起嫌隙,竟于去年6至9月间,在承租的北高雄的1楼前信箱处,涉嫌取走并撕毁张男所有的邮务送达通知书及挂号邮件招领通知书等共5封文件后离去。

案经张报警处理,办案人员传唤蔡男到案说明后,函送桥头地检署侦查后,被检察官依窃盗罪提起公诉。

蔡男指称,与房东的诉讼正在进行,因对方未住在该处,他把取走邮件投入邮筒,是希望张可以快点收到,尽速处理官司,否认有窃盗犯行。

地院法官调查,蔡承租房屋为营业处所,内部设有选物贩卖机,并装有监视器,若有意窃取或破坏,不会仅拿走邮件。况且,据张男指称,邮件没有财产上的价值,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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