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毒虐死同居人3岁女儿 狠男判刑17年10月定谳
男子陈威嘉喂毒虐死同居人的3岁女儿,被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因而致人于死罪判刑17年10月定谳。(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男子陈威嘉4年前与彭女交往,竟在短短4个月内将女友的3岁女儿打到骨折,甚至拿毒品FM2喂食,造成女童窒息死亡后,再将遗体埋在南投名间乡老家树下。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等罪对陈男重判无期徒刑,二审改认陈男犯成年人以非法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三级毒品等罪,判刑14年10月,案经最高法院三度发回,更三审指陈男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因而致人于死罪,判刑17年10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2020年1月陈男与彭女交往后,经常有机会和彭女与前夫所生的3岁女儿独处,同年2月陈男持不明器物猛打女童头部,造成她颅骨骨折、硬脑膜下出血、头皮及脸部撕裂、挫伤。
同年5月起,陈男越打越狠,先用竹筷、针及黑色胶带做成的尖状物,戳刺女童大腿,又认为女童说谎,持木板殴打,致手臂、腿部多处红肿、瘀青;陈男还明知女童眼部受伤,竟以土黄色胶带缠绕女童头部及眼睛数圈,把女童吓得半死。
同年6月间起,陈男不仅改以铁尺及鞋拔等物把女童打得遍体麟伤,还令她手脚贴地、臀部上提,以俗称「趴拱桥」的方式凌虐处罚;7日这天,有吸毒习管的陈男,因施用FM2精神倦怠,便与女童在房间睡觉,醒来见女童尿床,心生不耐竟喂食FM2,致女童体内毒品浓度太高,窒息死亡。
陈男见闯下大祸,竟在彭女及友人协助下,以棉被包裹女童遗体、装进塑胶袋,载到南投县名间乡老家藏在衣橱内,后来担心尸臭外溢,再埋到树下。
南投地院一审痛批陈男将女童当作私人物品发泄情绪,甚至喂食毒品,导致女童因药效发挥而窒息死亡,且陈男否认犯行,决定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妨害幼童发展罪、遗弃尸体罪,对陈男并判无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审改认陈男犯成年人以非法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二、三级毒品罪,以及3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1个遗弃尸体罪,判刑14年10月。
案经最高法院两度撤销发回,台中高分院更一、二审分别对陈男判刑17年6月、16年6月,后来更三审指陈男明知毒品危害幼童,竟让女童施用FM2,致毒品作用而窒息死亡,且陈男遭查获后,蓄意捏造女童死于溺水,误导检警侦办方向,又未能彻底反省自身错误,决定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刑17年10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