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官酒驾昨记大过今改免职 分局长连坐处分

2024-10-29 11:04来源:未知
高市湖内警分局酒驾警官遭记二大过免职处分。(警方提供)

高市湖内警分局酒驾警官遭记二大过免职处分。(警方提供)

〔记者苏福男/高雄报导〕高雄市湖内警分局1名警官25日凌晨1点多,被员警拦查发现酒驾,以公共危险罪嫌移送侦办,湖内分局昨晚依据「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核予记一大过以上处分,并调整服务地区,今天上午开会讨论后,改依据「警察人员人事条例」及「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从重研议予以一次记二大过免职处分,分局长申诫2次,直属单位组长记过2次。

湖内分局调查,该名警官是勤余到友人在新兴区经营的酒吧饮酒后,自行开车离去,行经苓雅区建国一路遭辖区员警拦查,发现他身上散发酒味,经实施呼气酒精测试,酒测值超过法定标准,全案以公共危险罪嫌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针对该员行政惩处部分,湖内分局指出,该员平时考核不佳且行为严重影响警誉,因此依据「警察人员人事条例」及「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从重研议予以一次记二大过免职处分;考监责任部分,分局长(就任未满4个月)申诫2次,直属单位组长记过2次,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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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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