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法院判杨艺明间谍案无罪当庭释放 检方提上诉
布拉格市法院今天判决,遭控为中国情报机关从事间谍活动的中国籍人士杨艺明无罪,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他具有危害捷克国家安全的意图,并将他当庭释放。检察官已针对无罪判决提出上诉,并对法院释放被告的决定提出异议。
捷克新闻通讯社(ČTK)报导,布拉格市法院今天审理杨艺明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杨艺明由手持冲锋枪的重装警察带入法庭。由于涉及机密资讯,审理过程中的大部分内容不对外公开。 中共党媒「光明日报」驻布拉格记者杨艺明被控犯下「为外国势力从事未经授权活动罪」,是捷克首位因该条文遭起诉的人。杨艺明否认犯罪,他辩称从事的是一般新闻工作,所取得的资讯不可能危害捷克的安全。
杨艺明获释后未对判决发表评论。判决尚未定谳,案件将由布拉格高等法院审理。
● 法院:无法证明被告具危害捷克国家安全的意图
布拉格市法院的审判法官弗兰基奇(TomeFrankič)说,法院认定起诉书中的大部分指控内容已获证实。法院认定杨艺明是中国情报机关人员、曾在捷克为外国势力从事活动,并在捷克建立人脉网络、搜集政治情势资讯。
然而,弗兰基奇指出,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认定被告具有危害或损害捷克宪政体制、主权、领土完整、国防或安全的意图。而这种意图,正是「为外国势力从事未经授权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他表示,被告所制作的报告也不足以危害捷克的国家利益。杨艺明在捷克从事相关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搜集资讯。弗兰基奇在判决理由中援引捷克宪法法院的一项裁决,宪法法院曾针对上述犯罪的定义进行解释。
弗兰基奇说明,据宪法法院的见解,只有在行为人意图造成对捷克国家利益「直接、具体且现实的危害」时,才能认定其须负刑事责任,而不能仅凭抽象的危险性。
● 检方控杨艺明以记者身分掩护 搜集捷克情资传回中国
检察官比利(Martin Bílý)在起诉书中指出,杨艺明是中国情报机关人员,于2022年来到捷克,并向捷克外交部登记为一家中国日报的外国记者。
报导指出,检方指称,他利用记者身分作为掩护,按照情报机关的指示,搜集政治与经济资讯,并调查当地的影响力网络。他也与可能提供相关资讯的人建立联系。
根据检方说法,杨艺明曾邀请部分人士共进晚餐、赠送小礼物,或邀请他们前往中国参加会议。检方指出,杨艺明根据取得的资讯,在自己的电脑上制作文件,再将文件补充其他情报后,交给另一名人士。检察官并未具体说明该人士的职务。
比利在起诉书中表示:「将此类资讯搜集并传递至中国,对捷克不利,因为这会危害捷克的主权及基本宪政体制。」
杨艺明遭刑事追诉的期间,是从去年2月开始,当时「为外国势力从事未经授权活动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开始生效。
杨艺明于10月中旬透过辩护律师西科拉(MichalSýkora)在法院否认起诉内容。西科拉当时表示,检察官指称被告取得的资讯,没有任何一项足以直接危害捷克的利益或主权。
宣判后,西科拉向媒体表示,他认同法院对法律的解释,但不同意法院认定起诉书中的大部分内容已获证实。他表示,自己仍保留是否提出上诉的决定,并补充「杨艺明目前没有离开捷克的计划」。
检察官比利则说,尊重法院的判决。在结案陈词中,检察官曾建议判处杨艺明3年徒刑,并将其驱逐出捷克。
比利表示,杨艺明目前没有义务留在捷克。他并认为,高等法院很可能驳回检方针对释放被告所提出的异议,因为被告是依法获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