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中国可判5年? 南韩执政党法案引发舆论哗然
南韩反中示威热度不减,促使执政党国会议员提案,将处罚诋毁「特定国家」的国民,旋即引发争议。(路透)
随著南韩反抗中国影响力的示威持续不断,执政党共同民主党近期研拟提出《刑法》部分修订法案,规定侮辱特定国家、国民、种族名誉者,可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圜(约21.2万台币)以下罚款;公然侮辱者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韩圜(约4.2万台币)以下罚款。然而,在反对党国民力量党强烈批评下,该提案引发舆论广泛争议。
南韩《中央日报》7日报导,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杨富男为首的9名该党议员,包括李广熙、辛正勋、朴贞炫、尹建永、李相植、朴均泽、许成武、徐瑛教、权七胜,以及被视为泛执政阵营的无党籍议员崔赫振共同连署该法案,并指出,「近年来,无论线上或线下,针对特定国家和种族的仇恨言论频繁出现,煽动社会对立,夹杂各种谩骂与侮辱性语言的集会、示威活动屡见不鲜。现行法律对诋毁与侮辱的规定仅限于特定个人,并未涵盖针对群体的诋毁或侮辱行为,此一法律空白正被「反华集会」等组织者所利用」。
为此,他们主张「增设针对特定群体的法律构成要件,将基于虚假事实的群体诋毁与侮辱行为纳入惩处范围。同时,考虑到群体特性,将不适用诽谤罪中的『反意思不罚条款』(即受害者不愿起诉则不予处罚)和侮辱罪中的『亲告罪』(受害者须亲自起诉的犯罪),以确保法律的实效性」。
提案还提出新设《刑法》第307条第2项「针对特定群体的诋毁罪」和第311条第2项「针对特定群体的侮辱罪」。
对此,国民力量党媒体发言人李在能在脸书(Facebook)上发文批评称,「共同民主党提出『反华示威即判刑』的刑法修正案」,对数百次听命于北韩、从事宣传煽动的民主劳总主导的『反美示威』视而不见,如今却要因『反华示威』将国民送进监狱」。
他指出,「即便撕毁星条旗、纵火袭击美国大使馆,宪法仍以言论自由为由,并未处罚『反美运动』,但如今,批评共产主义国家的『东北工程』、安全威胁或体制威胁,却将招致『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究竟是谁的国家?大韩民国是自由民主主义国民的国家」。
李在能进一步表示,「如今,共同民主党议员竟要因喊出『反中国共产党(CCP OUT)』口号而要惩罚本国国民,现任政府的亲中、反美倾向已然成为现实。我们已立于洛东江防线,唯有抱定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才能守护这片国土」。
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