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驱逐3名中国外交人员 双边关系再起波澜
立陶宛外交部昨天宣布,中国驻立陶宛使馆的3名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人士」,已照会中国外交部,要求该人员于一周内离境。立陶宛国会外交委员会主席莫图扎斯表示,此为正常外交程序,不涉间谍行为。
立陶宛外交部新闻稿指出,此驱逐决定是根据相关机构提供的资料,认定这3名人员的行为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Relations)、国际法以及立陶宛法律,但并未说明确切事由。 「不受欢迎的人士」(persona non grata)是国际外交术语,指禁止进入或留在这个国家的外国人。 对于受外交豁免保护的外交人员,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士」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
波罗的海(Baltic Sea)2条海底光纤通讯电缆日前在瑞典领海被切断,疑与中国商船「伊鹏3号」(YiPeng 3)有关,立陶宛外交部此次驱逐中方外交人员的时机引发外界联想。中国外交部昨表示,会配合相关单位调查。
据彭博(Bloomberg)报导,立陶宛国会议员、外交委员会主席莫图扎斯(Remigijus Motuzas)接受电台访问时透露,这次驱逐属于外交人员认证过期的例行程序,与间谍活动无关。
中国于2021年8月召回驻立陶宛大使,并要求立陶宛方也召回其驻中国大使,以抗议立陶宛同意台湾以「台湾」之名设立代表处。在代表处正式成立后,中国称立陶宛违反「一中原则」,将与立陶宛的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大使馆改名为代办处。
立陶宛候任总理帕鲁克斯(Gintautas Paluckas)在国会大选后曾表示,新政府将寻求与中国恢复正常外交关系,包括再次互派驻地大使,中国外交部则回应已注意到立陶宛的表态。
彭博认为,这次立陶宛驱逐中国驻立陶宛外交人员,可能会让两国关系再度紧张。
立陶宛外交部新闻稿另外声明,立方愿透过协商来解决双边问题,希望双方的外交关系能基于互惠和平等的原则,包括立陶宛在中国的外交代表权益。立国外交部也向中国提出临时解决方案,依联合国「特别使团公约」(Convention on Special Missions)的规定,确保中国使团能继续履行基本领事、签证和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