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全面挂牌将上路 南警:11/30起违规开罚

2024-11-11 13:00来源:未知
南市交警大队指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于今年11月30日起纳管,如未挂车牌、保强制险而上路,可依法开罚。(资料照,交警大队提供)

南市交警大队指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于今年11月30日起纳管,如未挂车牌、保强制险而上路,可依法开罚。(资料照,交警大队提供)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从2022年11月30日起,旧称为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正式纳管,法令并规定应于今(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挂牌、投保强制险才可以骑乘。因应挂牌上路期限将届,台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地前往古都广播电台向听众宣导了解相关规定,希望挂牌期限过后,不要有微电二轮车车主违规受罚。

南市警局交通大队针对今年11月30日之后未依规定领用牌照、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者,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的规定,提醒家中有使用微型电动二轮车的民众,应尽速办理领牌手续避免受罚;此外,11月30日后纳管的微型电动二轮车,骑乘者年龄须在14岁以上。

交警大队并说,微型电动二轮车与未纳管的电动辅助自行车(有人力踩踏板,即电动脚踏车)不同,微电二轮车是没有人力踩踏板的,是纯电力输出的二轮车辆。

交警大队统计修法至今,有关南市微型电动二轮车常见取缔项目最多前5项,依序为酒后驾车(拒绝酒测)1145件、未戴安全帽777件、不依规定停车405件、不依号志指示403件及乘坐人数超过规定数额256件。交警大队长洪国哲提醒用路人应切实遵守交通规则与微电二轮车的骑乘使用规定。

南市交警大队指俗称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于今年11月30日起纳管,如未挂车牌、保强制险而上路,可依法开罚。(资料照,交警大队提供)

南市交警大队指俗称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于今年11月30日起纳管,如未挂车牌、保强制险而上路,可依法开罚。(资料照,交警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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