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5年无性生活 中医师外遇诉离法官准了

2024-11-08 21:00来源:未知
中医师与妻子5年没性生活,中医师外遇后要求离婚法官判准。示意图。(资料照)

中医师与妻子5年没性生活,中医师外遇后要求离婚法官判准。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叶永骞/屏东报导〕屏东一名中医师与妻子感情不睦,5年来没有性生活,妻子还带著女儿出国读书,只有要钱才会电话连系,而中医师外遇被妻子发现,要求离婚却被妻子拒绝,中医师因此向屏东地院诉请离婚,法官认为,两人感情决裂难以维持婚姻,判准离婚。

这名中医师与妻子结婚近20年,育有一名女儿,近年来双方感情破裂,妻子带女儿到国外读书,中医师认为,与妻子5年来没有性生活,妻子在国外联系话题仅有购买代步车、刷卡额度、出国旅游机票订房、带现金至国外或要求汇款等,几乎皆与金钱物质生活有关,从未关心,有争执时,不愿以谈话方式沟通,要求离婚也无法达成合意。

妻子则反驳指,中医师有外遇,显然有违反婚姻忠实及破坏互信基础之行为,其诉请裁判离婚无理由,表明仍有维持婚姻之意愿,两造婚姻并非毫无维持可能,不同意离婚。

法官认为,两造夫妻间相互关怀扶持之真挚感情基础已破裂,无再有维系婚姻之意念与信心,夫妻感情已严重疏离,难以再共同生活,维持婚姻,故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规定请求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女儿由妻子监护,中医师必须每个月负担未成年女儿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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