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习惯对少女伸魔爪 辩「出身不正常家庭」法官打脸

2024-10-05 09:03来源:未知
彰化县一名男子对少女伸魔爪,被判刑9年,情境示意。(资料照)

彰化县一名男子对少女伸魔爪,被判刑9年,情境示意。(资料照)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一名男子从当兵开始就对少女伸魔爪,曾被判刑9年4月,出狱后又再犯,今年初他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就读国中的少女,半年内对她性侵21次,被判刑9年,出狱前必须评估强制治疗必要,避免再有人受害。

这名男子被心理师认定是「恋童倾向」,他试图用「我生长在不正常家庭,从小父亲对母亲家暴,后来又离异,家庭功能丧失」合理化自己的犯行,但法官发现,就算被告一再对少女性侵,但她的母亲仍没有放弃他,也没有减少关爱,而被告的胞兄为职业军人,律己甚严,可见被告并非因家庭功能失调才犯行,而是自己无法控制性欲,又以少女作为泄欲对象,将来出狱前,必须评估是否有无强制治疗必须。

该名男子2011年在某国小担任教育替代役男,对一名女童猥亵被判刑6月,之后又对另校另1名女童性交及猥亵4次,被判9年4月。2020年11月9日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假释出狱。

2023年12月底,他透过交友软体结识被害少女,今年1月14日得知少女单独在家,借故前往其住处聊天,强迫性交得逞后,又借口购买宵夜、带点心探望等理由,再对少女性侵17次。后来少女不愿意继续见面,男子便对她不断的恐吓、骚扰,再强迫性交3次,学校老师察觉少女异状后,立即通报警方处理。

判决书指出,案发后少女家庭笼罩在双亲自责、沮丧、恐惧等负面气氛,濒临崩解,被告犯罪所带来的损害相当巨大,而且不易回复。

从心理师和被告高职毕业,父亲惯常对母亲施暴,假释出监以来,就业状况不甚稳定,交往过几任女友很快就分手。其被害对象均为未成年女学童,手段均涉违反被害人意愿,而且在前案假释付保护管束期间,已为心理师发现可能有异性恋童倾向,显见其犯罪模式相当固著,当外在拘束力量减弱时(保护管束期满,剩下家庭成员即母亲监督),即有本案犯行。

法官表示,被告母亲相当自责,自我谴责教养失败但仍不欲放弃关怀被告的态度,亦即被告之家庭约束功能并非完全丧失,然而事实证明家庭约束效果或心理羁绊效应,显然不足以防止被告再犯本案,自不宜过度寄望其家庭支持而轻忽刑罚矫正之必要。

法官指出,被告所犯本案和前案,罪质类似,即更有高度的矫正之需求,故加重其刑的幅度应趋于显著,而非流于纸上宣示加重。吁请矫正机关将来于徒刑执行期满前,切实评估被告有无强制治疗必要,以免再有下一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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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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