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霸王车拒付4千余元车资 法官判拘10日

2024-10-02 17:46来源:未知
计程车司机直接将车开到社后派出所,并对搭霸王车的李男提告。(记者吴升儒翻摄)

计程车司机直接将车开到社后派出所,并对搭霸王车的李男提告。(记者吴升儒翻摄)

〔记者吴升儒/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明知身上并无足够现金,却于5月24日深夜从新北市搭计程车后,前往新竹县竹北派出所。抵达后,却又要司机开回新北市。行经汐止时见车资已达4595元,司机察觉他付不出钱,便直接将车开到社后派出所,报警处理。士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李男触犯诈欺罪,判处拘役10日,不法所得没入。

检警调查,李姓男子明知自己没有钱可以支付计程车车资,也没有付款的意愿,竟于案发当时,从超商机台叫计程车,搭往新竹县竹北派出所,随后又要求司机,将车开回新北市汐止区伯爵街一带。当时累积车资累积越来越多,已经超过4千元。司机担心李男无钱付款,趁隙询问其付款方式时,对方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言他。

司机担心车资无法取回,也担心李男搭霸王车逃逸,便直接将车开往附近的社后派出所,报警处理。得知李男根本没钱,一开始就打定主意搭霸王车,便对李男提出诈欺告诉。检察官侦讯后,依涉犯诈欺罪嫌,将李男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后认为,李男明知自己无力支付车资,却仍对司机行骗诈得不法利益4595元,已触犯诈欺得利罪,判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不法所得宣告没收。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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