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大胆带小三回家激战 人妻楼梯间录到「你好强」求偿百万
人夫大胆带小三回家激战,人妻楼梯间录到「你好强」求偿百万。(情境照)
新竹冯姓男子将小三带回家中一楼激战,没想到楼上的妻子发现,偷偷走到楼梯间录下「你好强」与家具撞击和男女喘息声,愤而对二人连带求偿100万元,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这些声音「符合男女性行为时声响情状」,判冯男需赔偿妻子10万元。
81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的林女说,先生冯男经常将小三廖女带回竹县住处约会,经邻居目睹录音,并传送讯息告诉她,去年1月9日晚上二人在林女住处1楼房间内激战,当时人在2楼的林女碰巧发现,在楼梯间录下2人激战时廖女的呻吟喘息声,包括「翘了啦」、「舒服」、「那你抠我」、「太热」、「我的胸部本来就没有很…」、「你好强喔」。
事后冯男不仅未否认,甚而扬言「是啊!去告啊!这我家里我为什么不能做真做爱?」林女愤而告二人连带赔偿100万元。
法官勘验邻居录音,仅能听出系一男一女声音,谈话内容模糊不清,无法做为证据。而对话框显示「刚老爷有带一个女的」、「你芎林家有女人来了」、「刚和小三聊,还边开抽油烟机边做菜」,并未显示系何人所传送给林女,且邻居不便到庭作证,该女子是否为冯男婚外情对象,法官无从查证。
而林女的录音可听出女性喘息声、男性说话声、撞击声、桌脚或椅脚摩擦地板声音,以及女子说「你好强」,符合男女性行为时声响情状。
林女质问「我还抓现行犯欸!我人还在这里,房门还没关欸!吼!可笑欸!那房间门欸!两个人做爱在那趴趴趴那么大声,房间门还不用关的欸!」时,冯男回复「是啊,去告啊!这我家里我为什么不能做真做爱?」等于承认在住处房间与他人发生性行为。
法官调查,由于夫妻早于109年间即签署离婚协议书,仅系未办理离婚登记,冯男亦已另案提起离婚诉讼,且从录音内容可见夫妻关系已疏离多年,对彼此间已有诸多不满,沟通上亦多仰赖子女,婚姻关系已破裂而貌合神离多年,徒留婚姻空壳,因此冯男侵害配偶权之行为,对林女造成精神痛苦程度不高,因此精神慰抚金以10万元为适当。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