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议员吴铭赐助弱被控贿选判无罪 反告调查员、警察求偿360万
高市议员吴铭赐花钱做爱心被控买票,反告调查局求偿360万元。(记者黄佳琳翻摄)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台联党高雄市议员吴铭赐4年前被检警调指控以「善行」、「帮助弱势」包装贿赂,但一、二审都判他无罪后,吴铭赐反击,向当初「引导」选民制作不实笔录的高雄市调查处陈姓调查员及高市警察局林园分局廖姓员警提告求偿360万元,但法官认为陈、吴两人并没有「故意」制作不实笔录,判吴铭赐败诉。
4年前,检方指控吴铭赐于2018年6月至8月间,前往洪姓民众住处交付现金、尿布、床垫等物,并表示多多帮忙,又于2018年5月至10月间,与助理到邱姓选民家中,交付现金、白米及印有竞选文宣的药布,甚至指示弟媳把现金1500元交给曾姓选民寻求支持。
但一、二审法院审理时,发现洪姓选民领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且陈述能力不佳,说话多语塞或反复;而曾姓选民则是因为家贫,曾到吴的服务处请他帮忙申请丧葬补助,因未符合资格,吴铭赐基于选民服务理念,给了他一笔爱心集资的金钱。
而邱姓选民则是有多次接受吴铭赐提供便当、药布等资助,因此法官认为,吴铭赐并没有行贿投票,因此认定不构成投票行贿罪,判吴无罪定谳;检方另提民事当选无效之诉也全都败阵。
吴铭赐官司胜诉后,回头过向当初「引导」选民制作不实笔录的高雄市调查处陈姓调查员及高市警察局林园分局廖姓员警提告求偿360万元,并要求他们应连续3天半版篇幅将判决全文刊登在两大报及网路电子报首页正中央。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廖辩称,虽然刑事判决中认定笔录有不实记载,但实情是讯问录音所制作译文过于简化发生错误,吴曾提出伪造文书和诬告罪,但检方都已处分不起诉,且法院已还吴的清白,并没有侵害到他的名誉权。
法官勘验陈、廖两人制作笔录过程和内容,认为他们是为了搜集犯罪嫌疑情资,并没有故意在笔录上记载违背证人真意的证词,且证人也在亲阅过后在笔录上签名,因此难以认定陈、廖故意制作不实笔录损害吴的权益,因此驳回吴铭赐之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