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逃家上网找头路 险去坐台陪酒沦落风尘
2024-11-28 18:24来源:未知
少女小乐(化名)逃家没钱买饭吃,被网友介绍去陪酒。(情境照)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少女小乐(化名)跟家人吵架后负气逃家,她在街头游荡多日花光积蓄,为了有钱买饭吃,她上网找工作,结果被张姓网友介绍去陪酒,幸好警方及时找到小乐,张男被法官依违反儿少法判刑3月,张不服上诉,也被二审法官驳回。
判决指出,小乐逃家时身上本来还有带一点钱,但随著逃家的日子逐渐增加,口袋里的钱也慢慢花光,小乐心想没钱吃饭会撑不下去,于是上网找工作时,结识从事传播经纪的张姓男子。
张姓男子问小乐有没有考虑去陪酒赚钱,小乐心想有饭吃就好,尊严什么的不重要,于是同意张男邀请,张男也安排她去某商旅饭店陪酒;双方约定于去年9月14日在高雄火车站碰面,小乐依约到场后,张男便开车载她去饭店陪酒。
由于小乐逃家后,家人心急如焚报警协寻,当小乐身影出现在高雄火车站时,随即被警方掌握,警方火速赶到现场,发现小乐已被人载走,警方赶紧循线找人,2小时后顺利找到小乐,并逮捕张男。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张男坦承介绍小乐去陪酒,但否认自己有用诱骗手法,强调一切都是小乐自愿,自己没有强迫她;法官认为,张男媒介未满18岁的小乐从事坐台陪酒工作,危害社会善良风俗,扭曲价值观外,亦不利于少女成长,依意图营利而招募、引诱、媒介使少年坐台陪酒未遂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张男不服上诉,但法院开庭时却无故不到,二审法官认为,原审量刑尚未逾越适当性、必要性及狭义比例性之比例原则,因此驳回张男之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