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高中生网路张贴电子烟图片 遭裁罚20万元
南投县卫生局人员向民众宣导,不可于网路上刊登电手烟相关资讯。(南投县卫生局提供)
〔记者张协升/南投报导〕烟害防制法全面禁止电子烟等类烟品或其组合元件,以及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的加热烟等指定烟品,南投县政府卫生局提醒民众,包括在网路上张贴电子烟或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的加热烟相关资讯,即便未贩售也违法,该局已裁罚17件,每件均罚20万元,即有1名高中生因一时好玩将电子烟图片PO上网而触法,不可不慎。
南投县卫生局指出,烟害防制法于去年3月22日修法,全面禁止电子烟等类烟品或其组合元件,以及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的加热烟等指定烟品,或其必要之组合元件输入、制造、贩卖、展示、广告、供应及使用。而在网路上张贴电子烟等类烟品或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的加热烟等指定烟品相关资讯,均违反烟害防制法第15条规定,可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锾。
卫生局表示,烟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至今,该局已在网路查处17件刊登电子烟或加热烟案件,包括露天8件、Instagram4件、虾皮3件、Dcard1件、7-11卖货便1件),其中有1件是未成年高中生所为,经民众发现并向卫生局检举。
卫生局强调,这名高中生到案后表示是在朋友怂恿下,一时好玩于网路上张贴电子烟图片,辩称仅有张贴图片,没有任何贩售行为也没有进货,自己也完全没有吸电子烟,但因已违法相关规定事证明确,仍依法裁罚20万元,提醒民众要注意家中青少年有无类似行为,以免因一时好奇触法而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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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县各卫生所利用电子看板向民宣导烟害防制法相关规定,包括不可于网路平台刊登电子烟相关资讯。(南投县卫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