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军人冤狱804天 获刑事补偿402万元

2024-10-28 10:34来源:未知
王姓男子(中)27年前服役期间,涉嫌抢夺案,被军方判刑入监,后来改判无罪定谳,声请高雄高分院刑事补偿获准。(记者鲍建信摄)

王姓男子(中)27年前服役期间,涉嫌抢夺案,被军方判刑入监,后来改判无罪定谳,声请高雄高分院刑事补偿获准。(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王姓男子27年前服役期间,被控与陈姓男子共同骑机车抢夺财物,经军法机关判刑入监,出狱后声请释宪获准,并改判无罪定谳,共被羁押804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决刑事补偿402万元。

据了解,1997年5月18日晚上,王男骑机车后载陈姓友人,行经高雄县凤山市(现改为高雄市凤山区),由陈涉嫌抢夺洪姓女子放在机车前置物篮内黑色皮包,内有6000元现金和身分证、提款卡等物。

王先被军事法院判处徒刑5年定谳入监执行,但陈却被最高法院判决无罪定谳,王服刑2年多后假释出狱,并在去年间声请大法官释宪获准,依法向高雄高分院提起再审,后来改判无罪定谳。

王男总共被羁押804天,声请刑事补偿,高雄高分院审酌其直至今年才被判处无罪确定,这20年的漫长等待,身心深受痛苦与煎熬,准予每天赔偿5000元,共402万元。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4101

最新内容




《TNT新闻网》带您走进信息爆炸的时代!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告投放:[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12-2024 TNT新闻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TNT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