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 中国渔工偷入境还骚扰等车少年 法官判拘80天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蒋男触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强制罪,判处拘役8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中国籍渔工蒋进兴受雇于我国某渔船船主,平日船只均停靠在基隆市正滨渔港内。去年10月2日上午6时许,蒋男违规上岸买早餐,见一名简姓少年在等候公车时,竟双手环抱对方,少年随即后报警逮人。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蒋男触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强制罪,判处拘役8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检警调查,案发当天蒋男并未取得入境许可或临时登岸许可证,却违法上岸,徒步走到早餐店购买餐点。同日时30分,走到附近某金融机构旁的公车站牌时,见帅气的简姓少年在路旁等候公车,随即主动向前攀谈,再趁对方不及防备之际,强制用双手环抱少年。
被害少年惊吓之余,频频要求蒋男放手,拒绝与对方接触。蒋男最后才选择放开双手,自行步行返回渔船,少年赶紧报警处理。警方依照其叙诉的时间、地点,调阅周边监视器,锁定犯嫌身分,将他逮捕到案。而蒋男非法入境一事,也被揪出。
检察官侦讯时,蒋男承认在未经许可的情形下,跑到岸上购买餐点,也对少年强行环抱少年。讯后,检察官认定蒋男涉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将他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认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中国人民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进入我国;且蒋男强行环抱未满18岁的简姓少年,已触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分别判处拘役50日,应并执行拘役80天,得易科罚金8万元。
法官考量蒋男并无前科,且犯后态度良好,故予以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1年内,须向国库支付1万元。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