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领光母222万 被姑姑告诈欺取财判无罪定谳

2024-10-26 15:47来源:未知
庄姓兄弟被控侵吞其母200多万元存款,被姑姑提告诈欺取财,经高雄高分院改判无罪,高雄高分检不服上诉被驳回并定谳。(记者鲍建信摄)

庄姓兄弟被控侵吞其母200多万元存款,被姑姑提告诈欺取财,经高雄高分院改判无罪,高雄高分检不服上诉被驳回并定谳。(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澎湖庄姓女子被法院裁定为大嫂的监护人后,发现大嫂的存款2百多万元,被2名儿子饱入私囊而提告,并经地院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刑,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认为兄弟领取存款,均经其母同意,改判无罪,检方上诉被驳回、定谳。

检方指出,2018年4月间,欧妇因罹患巴金森氏症、忧郁症等疾病,经其夫万姓男子送往澎湖西湖乡「四季长照中心」照顾后,他却在同年5月初过世,改由他的妹妹庄女负责照顾大嫂。

2020年4月21日,澎湖地院裁定庄女为欧妇监护人后,赫然发现大嫂的存款,被其子庄姓兄弟在3年内陆续提领共222万元,愤而提起告诉,地院依伪造文书、诈欺取财罪,分别判处庄姓兄弟1年2月和1年半刑,2人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认为庄姓兄弟自取得其母存折等文件,到提领只剩71元,时间长达2年8月,若未经其母同意或授权,应会立即提领一空,以免被发觉而盗领计划失败,不仅拿不到钱,反而吃上官司,因此认定罪证不足。

检方不服判决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不妥,驳回上诉并确定。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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