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同学泥醉硬上 少年与母判赔50万

2024-10-26 15:47来源:未知
少男趁女同学醉酒性侵得逞,法院判少男与母亲须连带赔偿台币50万元。(情境照)

少男趁女同学醉酒性侵得逞,法院判少男与母亲须连带赔偿台币50万元。(情境照)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少年大勇(化名)前年受邀到女同学小美(化名)住处饮酒,趁小美泥醉性侵得逞;小美母亲提告向大勇及大勇父母求偿台币100万元。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判大勇须赔偿50万元。

小美的母亲提告指出,大勇是他女儿的同学,前年4月间受邀女儿住处饮酒,喝到隔天凌晨1点离去后,以物品遗留在女儿住处而折返,见到女儿已喝醉,将女儿抱至客厅性侵得逞;小美的母亲在大勇被依乘机性交罪判刑后,提告向大勇与大勇父母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判决指出,大勇性侵小美须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大勇触法时未成年,法定代理人须连带负赔偿责任;由于大勇犯案时父母已经离异,监护权归为大勇母亲所有,法院因此判大勇、大勇的母亲连带赔偿50万元精神慰抚金。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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