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议员赖素如服刑逾1380天假释出狱 赴士检报到仅说「谢谢」

2024-10-15 12:23来源:未知
赖素如(左)获假释后赴士检向观护人报到。(记者温于德摄)

赖素如(左)获假释后赴士检向观护人报到。(记者温于德摄)

首次上稿16:40
更新时间17:45(新增赖素如离开士检)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国民党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因太极双星收贿案,被判刑7年6月定谳;2020年12月30日赖入狱服刑逾1380天后,于今日下午从宜兰监狱假释出狱,随即赴户籍地士林地检署找观护人报到。赖素如离开士检时仅简短表达「谢谢」二字。

具律师资格的赖素如,透过白手套彭建铭,向太极双星负责人程宏道索贿1500万元,宣称要收买5位重量级市议员,每人要价300万,彭杀价至1000万,赖要求先收前金100万,通过二读收300万,通过三读再收尾款600万。但在送入一读前,赖向彭宣称「郝龙斌想要压下来」,要求程加码500万才买得动。后来赖素如收取前金100万之后,全案即东窗事发。

刑事一审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对赖赖素如判刑10年;二审改判9年徒刑;更一审二度改判,对赖判刑7年6月,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2020年12月30日赖素如报到入监前强调,她「俯仰无愧天地,行事光明磊落」,提出了非常多证据资料,证明检察官起诉事实错误,她没有收贿,甚至法院也认定,没有期约贿赂的事实,还查明是中间人假借她名义去骗钱,这些铁证如山的证据资料,「难道还不能判我无罪吗?」没想到,法院为判她有罪,竟忽略证据,提出一个闻所未闻的「未约定金额期约贿赂」,让她根本没有机会提出防御,也没机会声请调查证据,根本是突袭性的裁判,严重违反程序正义。

赖更情绪崩溃地说,她提出15份上诉理由书,不到4个月,最高法院为了清仓而结案,就这样驳回确定,她还没收到判决书,不到一周就入监执行,若这案子不是赖素如,提出这么多证据,还会有罪吗?「难道我不就是政治底下活生生的牺牲品」。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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