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黑庄户乡 坐视投资商损失殆尽为哪般
2022年秋受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招商引资的吸引,来自于内蒙的耿文龙及东北的投资人王坤到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进行投资考察。在黑庄户乡么铺村王振东、姚振楠等人介绍下与朝阳区黑庄户乡么铺村达成了租赁协议,并开始针对此项目进行了长达两年之久的陆续投资,但是至此王坤等人不知从此已经逐步走进了姚振楠和王振东设下的连环圈套。
么铺村负责人姚振楠、王振东等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采取隐瞒真相、夸大事实、虚假承诺、与当地执法部门相互勾结,暴力、偏执、针对性执法等卑劣手段,在索要租金的同时。非法干预及阻碍投资人的合法施工及经营。导致项目人为烂尾,致使投资人产生了超6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么铺村作为集体组织,其下属村集体产业利用国家资源,在2019年曾经有过一次租赁纠纷的诉讼,并在此时就明确知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案件号为(2019)京民初5298号的判决书,上面明确阐明该村其租赁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租用于非农建设。在此情况下其负责人姚振楠无视党纪国法,在判决生效三年之后依旧将该土地及所属建筑物以不法手段违法出租。
大有先锋与么铺村签订的合同由于姚振楠想掩盖重要事实,是由出租方单方自己签字自己盖章,同时姚振楠提供给大有先锋的土地手续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均为伪造。
“在陆陆续续长达两年的改造装修施工过程当中,黑庄户乡综合执法大队与其姚振楠相互勾结、相互配合明知是违章建筑却从来没有告知,甚至时至今日综合执法在大有先锋与其交涉的过程当中仍然谎称辖区内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该部门并无存档备案。如果我们当初知道这个是违章建筑的话,根本不会投资,至少不会像现在损失这么大。”大有先锋代表如是说。
大有先锋先后咨询了多名法学专家,并召开了法学专家研讨会,多名专家认定并出具的专家意见中一致认为:在么铺村合作社与大有先锋公司等签订的 5 份合同中,均清晰载明租赁土地地段及对应测绘成果图,并附有合同双方、第三方物业公司及测绘公司签章。因此,综合考虑租赁房屋的产权状态、当事人对房屋的认知程度,涉案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订立之时并未涉及非法建筑物的租赁事宜,其约定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合同签署时,大有先锋公司对涉争议房屋租赁合同东院项目房屋性质并不知晓,并在此状态下进行投资建设。
事到如今,作为被招商引资吸引来的投资商方面不知该找谁诉苦,面对6000余万元的损失,么铺村负责人躲避不见,黑庄户乡调解失败后再不理睬,只剩下投资商的无奈和委屈。他们曾经向朝阳区纪委反映过此遭遇,除了口头通知受理之外再无音讯。试问这种营商环境是否折射了当地政府的欺商骗商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按照事态发展终有一日将被依法认定为村集体做为一级组织诈骗投资商,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在知情的情况下被违法出租这一铁一样的事实,这对政府而言是否是丑闻?如何被大众接受?是否反映了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失察?那么投资商的巨额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朝阳区委书记文献曾经强调,要加快释放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继续保持好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的作风,加强学习,用新的理念、方法补课充电,以思想解放引领创新突破。千方百计为来朝阳投资的企业排忧解难,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强化协同配合,部门与街乡之间形成条块联动,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方面凝聚合力,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继续努力。
本媒体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必要时再次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