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绿色人行道? 台中这些热点半年开罚4600多件

2024-11-09 18:00来源:未知
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最高开罚1200元。(交通局提供)

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最高开罚1200元。(交通局提供)

〔记者蔡淑媛/台中报导〕台中市近来积极设置「标线型人行道」,绿色标线被民众称为「薄荷牙膏」,识别明确的标线型人行道,却沦为机车通行道,遭汽机车占用停放,交通局与警察局展开大执法,加强取缔违规行驶及停车,最高可罚1200元,半年来已经举发4600多件。

警察局执行「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执法专案勤务」,针对提升行人路权「驾车行驶人行道」、「人行道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及「取缔道路障碍」等3大项目加强取缔,自4月17日11月3日共举发4684件,其中又以「人行道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取缔件数最多。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人行道标线依规定为仅限行人行走之专用道,从中、小学、住宅区及商圈等人行需求高的地点,检视学生与在地民众人行空间,在缺少人行空间与实体人行道处绘设标线型人行道,有西屯区福星路、河南路、西区中兴街、南区高工路、工学二街等181处交通繁杂及人行热点处。

近来受民众与观光客瞩目的标线型人行道,以西屯区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道路交通及人行环境改善工程」为例,绘设标线型人行道后,绵延绿色的标线,行人不必再与车争道,行走时有「线」可循,但因应驾驶人仍有违规行为,将针对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加强取缔,提醒驾驶人不要图一时方便,荷包失血,得不偿失。

叶昭甫指出,人行道提供行人安全、无碍及舒适的通行空间,但常有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而不愿停放合法停车格位,迫使行人需绕道行走车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安全与权益,将针对人行道标线,交通局与警察局合作加强巡查,提高见警率,针对违停车辆执行拖吊取缔。

汽机车违规停放占用标线型人行道,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规定可处最高1200元以下罚锾,警方将加强取缔及违规停车,依违规热时、热点加强取缔。

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绘设标线型人行道后,绵延绿色的标线,被称为「薄荷牙膏」,行人不必再与车争道,行走时有「线」可循。(交通局提供)

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绘设标线型人行道后,绵延绿色的标线,被称为「薄荷牙膏」,行人不必再与车争道,行走时有「线」可循。(交通局提供)

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最高开罚1200元。(交通局提供)

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最高开罚1200元。(交通局提供)

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绘设标线型人行道,占用最高开罚1200元。(交通局提供)

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绘设标线型人行道,占用最高开罚1200元。(交通局提供)

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最高开罚1200元,会被取缔及拖吊。(交通局提供)

占用标线型人行道,最高开罚1200元,会被取缔及拖吊。(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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