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候选人妻子暗示贿选 认罪并赔30万换自由

2024-10-20 09:37来源:未知
张妇为让夫婿顺利当选乡长,涉嫌向选民买票贿选,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缓刑。(记者鲍建信摄)

张妇为让夫婿顺利当选乡长,涉嫌向选民买票贿选,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缓刑。(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前年底屏东县新埤乡乡长选举,张姓妇人替参选乡长的夫婿何耀荣贿选,被地院重判4年半,她上诉改口认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2年徒刑,并宣告缓刑5年,另需支付国库30万元。

判决书指出,张妇为屏东县新埤乡乡长候选人何耀荣的配偶,并于2022年11月21日上午,驾车前往选区杨姓女选民住处,当面交付3万元(分成3捆,每捆1万元),以拒不明说用途,以免留下证据的方式,暗示为买票贿款。

张妇并任杨女自行拿取1万元后,并嘱托其将其余2万元分别转交李姓、陈姓选民,要求杨等3人再转交其他选民,投票支持何。

事后,除李以为是工资而收下,未代为向他人买票外,杨女、陈男将部分款项,转交其他选民,并约定投票支持何。

地院依违反选罢法,判处张妇有期徒刑4年半,褫夺公权6年,她不服上诉后改口认罪,并说,为让配偶当选,一时失虑触法,要求从轻发落。

高雄高分院审酌她认罪,改处有期徒刑2年,予以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另支付国库30万元,及接受5场法治教育,并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役,仍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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